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挟书造句

造句2.89W

惠帝四年(公元前191年),下令省减律令,废除“挟书律”。

挟书造句

凡就试,唯词赋者许持《切韵》、《玉篇》,其挟书为奸,及口相受授者,发觉即黜之。

不过“通经致用”,前提是经书的文本确定,而秦始皇制定的“挟书律”,到汉惠帝初才明令废除,三十年里图书受到巨大损失。

秦继其后,独不能改,又益甚之,重禁文学,不得挟书,弃捐礼谊而恶闻之,其心欲尽灭先圣之道,而颛为自恣苟简之治,故立为天子十四岁而国破亡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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