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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诉讼被告造句

造句2.31W

第一章,行政诉讼被告资格的确定标准。

行政诉讼被告造句

第二章,非*组织的行政诉讼被告资格探讨。

行政主体直接的意义在于行政诉讼被告的确认,但作用并不限于此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