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绔造句

造句1.05W

他是纨子弟。

绔造句

这是 为什么这样窄

不饿死,儒冠多误身。

他是一个纨子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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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弟又如何,我不需要她来欣赏我。

他回到家乡,乡亲们都来纨子弟。

哲学和纨常能改变时尚。

——“要是放到人间,你活脱脱就是个纨子弟”,——“便不是在人间,我也是个纨子弟。”。公子欢喜

因为这个词不免让人想起年少多金的纨子弟。

一个世家背景的纨子弟,遭逢巨变,祸从天降。

——“要是放到人间,你活脱脱就是个纨子弟”——“便不是在人间,我也是个纨子弟。”

那些纨子弟们整天游手好闲,横行乡里。

那个纨子弟看见漂亮的小娘子就要动手动脚。

这些纨子弟犯下种种罪行,但常能逍遥法外。

一百所有纨子弟都是富裕子弟,尽管并非所有富家子弟都是纨子弟。自古英雄多磨难,从来纨少伟男。

可惜王玻可没生得一条富贵命,却生了一条霸道横行的贱命。

当我说是象比尔·克林顿一样的纨子弟时,我是在跟开玩笑。

子弟罢了,除了那一副好长相,当真是一无是处。

苏珊刚一离婚,所有的纨少年都把她当作自由猎取的对象了。

家徒壁立,冬无被,昼则庸赁,夜则伐木烧砖,此诚无有懈倦。

我知道很多人觉得我是个纨子弟或者年少的皇帝什么的,但我想说无论是纨子弟或者年少的皇帝,当他面对他喜欢的女孩时,他都只是一个男孩。*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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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少是典型的纨,不知稼穑艰难,随随便便的以为归葬就是归葬那么简单。

然后有一天,在校园的一角,大纨却不死心地堵住了校花女友,苦苦哀求兼死缠烂磨,柳云正从校内超市买两支哈根达斯出来,看到那一幕上前和纨打了起来。

主义在19世纪欧洲的发展演变过程,也是审美*因素在这个运动中不断增强的过程。

实际上,王尔德在纨子玩世不恭的*下,他揭露并讥讽上流社会的虚伪与堕落。

一百零然后有一天,在校园的一角,大纨却不死心地堵住了校花女友,苦苦哀求兼死缠烂磨,柳云正从校内超市买两支哈根达斯出来,看到那一幕上前和纨打了起来。

呵呵,我想像这样的“有钱人”还是值得嫁的,他不像纨子弟一样,有个有钱的老爸就整天吃喝玩乐。

*男人自古就有两种坏习惯,一种是逼良为娼,他们通常跟你说钱,这种是纨。 还有一种喜欢劝君从良,他们同你说爱,这种我们称之为圣父。 人生悲苦,纨们劝你今朝有酒今朝醉,圣父说放下屠*,花开见佛。 当挚爱真的来临,陆鸱吻却觉得,爱早没了。真要说爱,说不如做。

徐肥肥低声的又补了一句的道,他们可是纨,衙内来着,心眼从来都比针鼻还小,吃了亏不十倍,百倍的找回来,那怎么对得起他们的身份。

金钱同样如是,一个靠自身努力而赚取的金钱,和一个纨子弟的金钱,是不能一概而论的,这也是一种经历。

四年前,*一名*界官员的儿子驾车撞死了路人,他在逃离现场时大喊“我爸是李刚!”这句话在*成了一句嘲讽被宠坏纨子弟的流行语。

天下有七宝,一宝荣华冠盖倾天下,二宝纨不化没人夸,三宝世魔王人人怕,四宝癞蛤蟆也能伴红花,五宝毒瘴之地白花花,六宝墨红一动风云震,七宝钱篓子嫁个穷叫花

切尼先生看上去更像是“高斯·福特公园族”而不是“猎鹿一族”。所谓高斯·福特公园族是指一群上了年纪的、大腹便便的纨子弟,悠然自得地等着出高价雇来的人将猎物赶进他们的*程。

庞涓根本不在乎那些纨膏粱者如何蔑视他,也不在意将士们对他的简朴起居的赞颂,他深深懂得,在连绵*兵你死我活的战国时代,立足的根本点是功业,是胜利。作为三*统帅的上将*,若果丧师失地,将士们的拥戴赞颂会在一夜之间变为咒骂或叛乱。若果能破国拔城,那些纨膏粱们也会在一夜之间跪拜在他的脚下。成者王侯败者贼,在*兵铁血的年月,这是一条永远的铁则。

听着这二人聊着聊那,赵信便从中得知,这赵乾和赵贾也是整天不学无术,生在大户人家,成天只知道游山玩水,吃喝拉撒,简直就是封建世家中典型的纨子弟。

坏人欺负人需要理由吗? 不需要的,因为他是坏人啊。一桩桩一件件的和你解释清楚请求你的原谅,那还有资格被称为坏人吗?简直是为全天下的坏人丢脸。 纨大少欺负人需要理由吗? 不需要的,因为他的身世背景本身拥有的一切就是理由了。我想欺负你,所以我就欺负你了。你看看,多么“纨”?

听着这二人聊着聊那,赵信便从中得知,这赵乾和赵贾也是整天不学无术,生在大户人家,成天只知道游山玩水,吃喝拉撒,简直就是封建世家中典型的纨子弟。

富家公子追腻了红歌星,换女学生或贫家女试试新口味也是常有的,旁人以为程以哲追求沈念卿也不过是一场游戏,但夏杭生知道不是。多年相知,他最明白程以哲的为人。他若是一般纨子弟,也不会抛下诺大家业,跑来报馆做个小小主笔。

少为纨子弟,极爱繁华。好精舍,好美婢,好娈童,好鲜衣,好美食,好骏马,好华灯,好烟火,好梨园,好鼓吹,好古董,好花鸟……兼以茶淫橘虐,书蠹诗魔,劳碌半生,皆成梦幻。 我突然明白,为什么天佑会看得那般出神,张岱的这篇《自为墓志铭》里的“繁华”,大抵也是他少年鲜衣怒马放纵无形的最好写照

也许对方家的人都比较厌恶,凌霜话语里还真的没有丝毫客气,冷冷地道:“*下莫不是京城第一纨子弟方玉?章台遛马,莺歌燕舞,刨光棍坟,敲寡妇门,最是京城无良第一人?” 方玉一愣,桃花眸中登时流光溢*,好似很喜欢凌霜这样尖*刻薄的评价,不禁大笑了起来。 “好!能得到凌将*这样高的评价,方某纵然立死也无憾了。” “既然认识了,请滚远些吧!”凌霜凤眸一凛。 方玉丝毫没有被凌霜的杀气所震慑,反而眼眸中流露出一抹不易察觉的异样之*来,手中的折扇哗的一声收起,俯身看着凌霜,缓缓笑道:“凌将*在这里喝闷酒,想必是被人逼婚了吧?” 凌霜眉眼猛地一挑,突然发现对面这个纨子弟变得不那么简单了,面见太后这样机密的事情其居然也能猜中一二。

如果年轻人没有抱负不算缺点,论长相、家世和学历,汶祺确实是一个受到这圈子里婆婆妈妈们欢迎的女婿人选。他也是个带得出去的客人。玩心虽重,世家子弟分得清白相和结婚是两码子事。出名的纨张二少在金家出现的时候永远是个殷勤有礼,进退有据的年轻绅士,很快就和金府上下混熟,结成通家之好,把介绍人晾到了一边。

在苏东坡的看法上,感官的生活与精神的生活,是一而二,二而一的,在人生的诗歌与哲学的看法上,是并行而不悖的。因为他爱诗歌,他对人生热爱之强使他不能苦修做和尚;又由于他爱哲学,他的智慧之高,使他不会沉溺而不能自拔。他之不能忘情于女人、诗歌、猪肉、酒,正如他之不能忘情于绿水青山,同时,他的慧根之深,使他不会染上浅薄尖刻、纨子弟的习气。

人之能堪受境遇的变衰,也全靠这“渐”的助力。巨富的纨子弟因屡次破产而“渐渐”荡尽其家产,变为贫者;贫者只得做佣工,佣工往往变为奴隶,奴隶容易变为无赖,无赖与乞丐相去甚近,乞丐不妨做偷儿……这样的例,在小说中,在实际上,均多得很。因为其变衰是延长为十年二十年而一步一步地“渐渐”地达到的,在本人不感到什么强烈的刺激。故虽到了饥寒病苦刑笞交迫的地步,仍是熙熙然贪恋着目前的生的欢喜。假如一位千金之子忽然变了乞丐或偷儿,这人一定愤不欲生了。

“凌将*,”方玉脸*严肃了几分,“不若你考虑一下在下如何?京城第一纨配大燕第一女将,这个搭配在下认为可是绝配啊!凌将*意下如何?” 刷!凌霜猛地站了起来,手中宝剑“朝之”指向了淡定自若的方玉,凤眸晕染一抹冷光:“方二少,你这是在调戏我吗?” “朝之”跟随了凌霜也将近十年的时光,这是凌国公战死后留给自己女儿的唯一信物,此时它正被架在方恒的脖子上,泛着幽幽的蓝*光芒。 方玉淡然地抿了一口茶,砸吧了一下嘴,挑起了眉眼看着凌霜道:“就这么恨我哥?还是忘不了他?” “滚!”凌霜实在不想与方家人有什么牵扯,尤其是这个来路不明、邪气至极的小子。 “唉!”方玉缓缓站了起来,手指轻轻一拨却是四两拨千斤,凌霜手中的剑锋居然被震开几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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