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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*县志造句

造句1.78W

,知**县明嘉靖《**县志》卷一二。

**县志造句

,为**司理清光绪《**县志》卷一一。

签判**明嘉靖《**县志》卷一一四。

为***司理参*明嘉靖《**县志》卷一二。

事见清道光《**县志》卷今录诗二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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