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语站

位置:首页 > 造句 > 

玉帝准造句

造句1.58W

清光绪三年,文武二帝,恳蒙玉帝准后,颁轮科彰明*律,核人之罪,有地狱以诛其魂,又经诸仙述辑,凡金科所未尽有者,是书续传其旨,飞鸾缮稿,普示人间。

玉帝准造句
标签:造句 玉帝准